各专业委员会、全体会员:
根据《广州抗癌协会章程》及《广州抗癌协会分支机构管理规定》有关规定,鉴于肿瘤转化医学专业委员会、病理学与分子病理诊断专业委员会长期未按计划开展学术活动,组织建设停滞,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经2026年6月28日召开的广州抗癌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现决定:一、自即日起,撤销“广州抗癌协会肿瘤转化医学专业委员会”。二、自即日起,撒销“广州抗癌协会病理学与分子病理诊断专业委员会”。上述两个专业委员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以专业委员会名义对外开展任何形式的业务活动,原任上述两个专业委员会的委员资格自动终止。除同时在协会其他分支机构任职或具有协会理事、会员身份的同志外,其余人员不再具有广州抗癌协会专业会员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